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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印发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3-19 11:51? 发布机构: ? 文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结合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快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建设,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大中型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逐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逐步上升,职业病高发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职业病防治存在的问题:一是职业病病人累积数量大。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计发生尘肺病2899例,其中死亡1500余例,病死率51.74%,尘肺病人每年新诊断10例以上。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二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范围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数量庞大。三是企业对职业病防治重视还不够。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企业负责人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重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四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职业病防治相关配套政策、规定、技术标准不够完善,部门间职业病防治工作没有形成足够合力,职业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匮乏,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不健全,职业卫生服务能力不强。
    二、规划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以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预防为主、分步实施、保障基本为基本原则,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到2015年,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职业病防治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综合防治能力显著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防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场所作业环境进一步改善,职业病发病增长率稳中有降,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建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有效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机制全面推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职业病防治监控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特别是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化学中毒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
    1.建立健全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治义务,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档案。依法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卫生(健康)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岗位相对稳定。
    2.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用人单位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并在合同中载明,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在高危行业积极推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3.加强职业病救治工作。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做好职业病病人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二)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前期预防制度。卫生、安全监管、发改、经信、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2011年底前建立部门间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信息通报工作机制,2015年底前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机制,从源头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有关规定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投资主管部门应在核准和备案时将有关要求告知建设单位,并与卫生行政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利于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验收和监督执法等工作。
    2.构建完善职业病防治综合监管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协调监管机制,明确并落实相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乡镇(街道)应协助各有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企业变更情况,协调、处理职业病危害纠纷。加快推进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3.完善职业病危害信息管理。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完善现有职业病危害网络报告和信息系统,实现各级职业病防治监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开展矽肺、铅中毒、苯中毒等重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的要求,逐步建立职业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三)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1.实施重点粉尘危害综合治理项目。以矽肺防治为重点,强化对水泥、矿山、铸造、冶金等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能源政策、环保政策、产业政策,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职业病防治条件的小矿山、小水泥厂、小冶金厂等。
    2.实施重大职业中毒危害综合防治项目。进一步加强对制鞋、蓄电池、印刷、化工、造纸、医药等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苯、二甲基甲酰胺及铅等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严防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加快有毒化学生产、销售、使用企业的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
    3.加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实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机构数据网络,及时掌握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四)大力完善职业病防治保障体系
    1.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各县(市、区)重点建设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015年前全市至少有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职业危害预评价资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和设施配备,使具备条件的综合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资质认定后尽快承担起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使具备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他机构通过资质认定后承担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严格职业病防治机构和人员准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职业卫生服务信誉等级评估制度,支持其组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促进自律。各县(市、区)重点培育一家承担职业病医疗救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年底前建立覆盖全市的职业病医疗救治网络,基本满足职业病、化学中毒医疗救治需求。进一步完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层职业病防治网络。
    2.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把所有企业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都纳入工伤保险,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健全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按规定提高保险待遇和标准。进一步探索工伤预防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患职业病职工的康复工作,逐步完善适合沙巴体育_大发体育娱乐在线¥投注官网实际的职业病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   
    3.积极开展科研及成果应用,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积极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进清洁生产。有针对性地开展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放射诊疗技术所致医疗照射的控制措施等科学研究工作,加快对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重金属、有机溶剂等重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和职业病诊治技术的研究。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积极开展作业场所健康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广职业病防治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评估。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辖区职业病危害实际,制定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要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进度、责任人和保障条件,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建立职业病防治考核评估体系,通过自查、抽查、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等方式,对规划目标实行年度考核、评价,督促指导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卫生、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应针对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职业病危害监管与治理。人力社保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依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的行为加强查处,从源头上规范用工行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把所有企业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都纳入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助政府其他部门掌握企业注册登记和变更的基本信息,依法打击、取缔无照违法生产经营和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投入,加强人员配备。各县(市、区)政府要按有关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补助政策,将职业病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职业病防治工作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随经济发展逐步增加。用人单位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病防治。各县(市、区)要根据有关规定配备职业病防治监管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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